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重生八零:老太太重整家业

第100章 另一副面孔

  第100章另一副面孔

  沈驰雁坐在床边,偏头瞥了黄莺一眼,恶心的立刻起身,冲个凉便去了金店。18,5.t`x,t.!c¢o¨m^

  在店里,他撞见了沈鸿鹄。

  此时才不过大清早,沈鸿鹄不该出现在店里。

  他好吃懒做,没道理这个时间不在床上睡觉,跑来巡店。

  “你干什么了?”

  沈驰雁的目光在沈鸿鹄的身上扫过,天气那么热,沈鸿鹄穿得有点儿多。

  他伸手,想要摸一摸沈鸿鹄的口袋,却被躲过。

  “哥,妈说她想出院了!”

  沈鸿鹄心中警铃大作,立刻拿话分散沈驰雁的注意力:

  “咱今天去接她出来不?”

  陈天巧已经在医院里住很长时间了,虽然有吃有喝,有人伺候,但总躺在床上,也不舒服。

  她也想过来看看,儿子如今的富贵。

  “把她接出来谁伺候,你吗?”

  沈驰雁脸色很沉,语气不耐,他对自己这个小脚母亲,其实没有一丁点儿感情,一切只不过出于孝义而已。

  他是一个很注重责任的人。

  “那也不能一直在医院住着呀!”

  沈鸿鹄陪着笑脸,想到一个主意:

  “要不,让新嫂子给请个保姆?”

  “新嫂子?”

  沈驰雁皱眉,他什么时候说过要娶黄莺了?

  “那不是新嫂子那是什么呀?”

  沈鸿鹄自以为是的笑着,还带着几分戏谑:

  “照我说呀,你就应该跟姓秦的那个母夜叉赶紧划清关系,把新嫂子给娶了。`d?u!y?ue!du?.·c\o/m′她家就她一个宝贝女儿,到时候这家产,不都是你的?”

  他以为自己说得挺对,结果下一秒,脖子就被沈驰雁掐住,抵在了墙上。

  “你这辈子,到底要扯我后腿到什么时候?”

  沈驰雁的眼里全是阴狠,哪还有半点文质彬彬的儒雅?

  黄家为什么默认他和黄莺的暧昧,却不允许他们领证结婚?

  黄莺又为什么百般讨好,却从不提结婚的事?

  防的,不就是有人侵吞他们家财产吗?

  这种时候,沈鸿鹄一张臭嘴到处乱张扬,还一副惟恐别人不知道,他惦记人家家产的样子,是想害他们被人扫地出门吗?

  都活了半辈子了,还不知道他们这种身份,想要翻身有多难吗?

  成大事者,不拘小节。

  如今沈驰雁牺牲自己,背着吃软饭的骂名,换来一家子吃饱穿暖,家里人就该消停点儿!

  可是这些人,一直在惹事儿!

  之前是秦梦云,那么好的一个牛马,任劳任怨,你让她好好拉磨犁地不就完了,惹她干什么?

  现在又是黄莺,脑子不好使,但是人家爹妈精明啊,就凭沈鸿鹄这种白痴,也想算计人家?

  沈驰雁越想越气,手中的力道逐渐加重。

  他不该是今天这个样子的,全是被这群没脑子的家人拖累的!

  “哥!哥!”

  沈鸿鹄被勒得一张脸通红,声音都发不出来了,他努力挣扎着,才让沈驰雁醒过神来。?y^o?u!s,h/u/l\o^u`./co\m/

  可是,他并没有马上松开手,而是下令道:

  “你今天就去南方打工,不要再回来!”

  “我去南方打工?”

  沈鸿鹄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这人是疯了吗,守着这么好的金店,他去鬼的南方啊?

  他摇头,不想去。

  “你必须去!”

  沈驰雁用力一甩,将他摔在地上,结果两枚金戒指从他衣服里滚了出来。

  沈鸿鹄连忙拿手捂住,刚碰到戒指,手掌就被亲哥踩住。

  此时,沈驰雁的脸色非常的难看。

  “狗改不了吃屎!”

  他脚下用力,踩得沈鸿鹄疼得钻心,却不敢叫出来。

  “要么,你今天离开江城,要么,我送你去牢房,你自己选一个!”

  “我,我,我去打工!去打工!”

  沈鸿鹄喊着,掌心的戒指已经嵌入肉里,疼得他想死。

  沈驰雁将他拎起来,顺手捡起地上的戒指:

  “现在就滚!你要敢去妈那儿告状,就别怪我不念手足之情!”

  他扭头,看着沈鸿鹄,眼神是那么的冷。

  这一刻,沈鸿鹄感觉眼前的人根本不是他大哥,完全像变了一个人。

  透着恐怖!

  “那你总得给我点盘缠吧?”

  他小心翼翼,又可怜巴巴的乞求着,眼睛还一直在瞄那两枚金戒指。

  可沈驰雁怎么可能给他?

  “滚!”

  就这一个字,沈驰雁抬腿离开,进了库房,开始盘点。

  金店是每天一盘的,可防不住有人相互勾结,做假账,只要认真一查,就能查出来,

  看着三十多件,大半斤的黄金缺口,沈驰雁想杀了弟弟的心都有了。

  这么多黄金,足够枪毙他好几回的!

  好在黄莺完全把店子交给他打理,每个月只查一次账,他还可以操作。

  沈驰雁闭着眼睛想了一会儿,等再睁开时,已经有了主意。

  这黄金,有十四K的,十六K的,十八K的,二十四K的,别看型号差不多,价钱却天差地别。

  何况还有一种工艺,叫做“金包银”。

  ……

  “哇!好香啊!”

  孜然的香气,随着炭火的味道飘散开来,引得人口水直流。

  在这炎炎夏日,还有什么是比吃烧烤更好的享受吗?

  那一定是再加一瓶冰镇啤酒!

  其实,秦梦云没做过烧烤,她上一世只会煎牛排。

  但是她想吃烧烤,知道是垃圾食品,知道不健康,就是想吃。

  今天教张胖丫他们一家做吃的,顺便就腌制了点烤串。

  没有签肉的签子,就直接砍了树,现劈。

  劈着劈着,她又想到一个故事,挺有意思的。

  江城绿化带很喜欢种夹竹桃,现在正是夹竹桃盛开的时候,红的,粉的,白的,漂亮得不行。

  有人就用夹竹桃的树枝,串肉烤着吃,然后……

  故事里都是骗人的,这肯定不行!

  秦梦云摇了摇头,将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抛开,举着烤好的肉串问道:

  “来,要不要尝一尝,秦式烤串!”

  “要!”

  张家的几个孩子早馋得不行,秦梦云一边烤,他们一边流口水。其他人也差不多,大家伙一哄而上,将烤串瓜分了个干净。

  当然,他们还是蛮有良心的给秦梦云留了一个。

  “秦大姐,你怎么这么会做吃的,感觉你啥都会做!做饮料,做小吃,就连烧烤也会呀?”

  酱宇海对秦梦云的崇拜又增加了几分。

  都说隔行如隔山,厨师分为白案和红案,不管哪一种,学起来都超级难。他简直不敢相信,有人能什么都会。

  可这些在秦梦云眼里,则是一理通,百理明。

  烹饪,它是有底层逻辑的。

  更何况,她围着灶台,伺候那几张刁钻的嘴几十年,怎么也该修炼出点儿道行。

  秦梦云将手里的烤串吃完,拍了拍手:

  “做人哪有什么都会的,做生意也不可能赚完所有的钱。你该考虑考虑,早餐中餐晚餐宵夜,你到底要做哪个?

  别看你年轻,现在熬得住,就敢一整天都忙活,时间一长,身体就垮了。

  选一样,把它做精,做强,做成一个品牌,别人只要想吃那个,就会到你这里来!”

目录
设置
手机
书架
书页
评论